局 长 致 辞
 局 情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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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信息、督促检查、档案、会议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拟定全局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管理机关财务和资产;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

  根据权限起草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局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以及系统外涉税文件的备案、备查、上报和牵头会签工作;贯彻执行地方税收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牵头配合审计部门对本系统的审计;指导和管理全市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地方税收重大案件的审理;负责政务公开、普法教育、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认定及相关证件的管理;负责税制运行情况的监测工作;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组织开展地方税收政策法规调研。

  负责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单税种征收管理制度、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税收减免及其他涉税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上报;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负责有关税种代扣代缴的管理工作;负责文化事业建设费、发展旅游事业费等规费的代征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资料调查工作。
  贯彻执行国际税收双边协定和内外税制统一前的涉外税收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涉外税收具体征管办法;负责跨国企业、外国常驻机构、临时来华人员的涉税监控以及对大型跨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的税务审计;负责国际税收情报的交换和反避税工作;承办全市地税系统与国际机构、外国税务机关的合作、交流业务;组织国际税务事项中的国际税收调查。
  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制度、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征管文书、征管档案、普通发票以及征管范围的界定等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欠缴税款、呆账税金、核销死欠的管理工作;负责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核报批;负责集贸市场和个体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司法保障、协税护税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推行和应用管理;负责委托代征、纳税人信誉等级以及办税员等的认定管理;牵头组织征管综合质量考核;监督管理税务代理机构。
  宣传流动人口管理政策;为流动人口提供优生优育咨询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办理出具各种证明、证件;做好流动人口的清查工作,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对各乡上报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编制系统财务收支预、决算;统一管理系统各项经费、装备和基本建设项目;负责系统财务审计,监督管理国有资产。 
  负责本系统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直属单位、派出单位和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事务;承办本市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组织目标管理考核和本系统表彰工作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工作。
机关党委。与政治工作科合署。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流转税、财产行为税等各项地方税费的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地方各税费业务的征收管理和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解释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制定和实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资源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发展旅游建设费等地方各税费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 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资源税等各项税费的的税收调研工作,提出有关税收政策调整和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办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资源税的减免审批工作。 承办省、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收管理二负责企业所的税、个人所的税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及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制定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办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以及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总机构提取管理费和其他涉及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批和呈报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贯彻落实税法和征管法及上级关于纳税服务工作各项规定,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推动并规范纳税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受理涉税咨询,牵头组织纳税辅导培训,位纳税人办理地方税务事项和了解税收政策法规提供服务;规划建设管理指导全系统12366服务热线工作;通过12366服务热线受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各级地税部门、地税人员依法办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偷、逃、骗税及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交相关部门查处,并负责催办,定期统计分析受理情况;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负责针对纳税人的日常宣传工作,参与针对纳税人的重大宣传表彰活动;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工作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综合治税工作。
  监察室是主管系统行政监察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与纪检组合署办公。监察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家和省制定的行政监察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工作人员执法、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受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及申诉;负责制定并组织执行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廉政建设制度,开展廉政教育,以及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面指导全市地税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各项信息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的制定,对全市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定;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负责基层上报建设方案的审查批准;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所需主要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的选型及配置工作;负责市局机关计算机网络硬件的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推广及应用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地税系统办公自动化应用工作;负责枣庄地税“政府网站”和内部办公网站的开发、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全市地税系统广域网络,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网和信息交换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数据资源和计算机技术资料的建立与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