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以下简称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即将展开。为了推动这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提高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质效,根据总局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07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目标是:在总结2006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基础上,依托全省数据大集中平台,以自然人注册为基础,全面推行大厅申报和网上电子申报等申报方式,实施申报信息数据的动态即时监控,推动自行纳税申报数量、工作质效稳步增长。
二、实施步骤及主要工作
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申报受理、评估检查和总结分析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7年12月31日前)
1、资料印制。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以及自行纳税申报宣传资料。其中《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与大集中有关工作衔接确定后,由省局统一印制;其他有关政策宣传内容,由各地自行组织印制。
2、宣传发动。一是将申报表、大厅申报流程通过各级地税部门信息网站进行刊登,同时将相关内容提供至各级12366服务热线;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向社会公告自行纳税申报政策、申报流程、新纳税申报表式样及填表说明,发布办税服务厅地址和政策咨询电话;三是在各办税服务厅,摆放纳税申报表和申报流程,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播发自行纳税申报政策;四是开展“寄贺卡、送税法”活动。向2006年度已申报的个人通过寄送贺卡方式,不仅送上温馨祝福,而且在贺卡中夹寄申报宣传材料,起到税法宣传及纳税提醒的作用。
3、调查摸底。根据已有个人收入档案、上年自行纳税申报情况和当地经济发展,了解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区域分布和行业分布,确定申报对象范围。同时,根据税收管理员管辖范围,划分申报责任,确保人员落实。
(二)申报受理阶段(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深入开展自行纳税申报宣传。继续做好申报政策和申报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认真受理纳税人申报。一是各地按照工作要求和申报受理流程,落实各项纳税服务措施,实现顺利接收纳税人申报;二是前台受理人员加强对申报资料的初审,并将纳税申报资料准确及时录入到核心征管系统。三是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需要,研发网上申报系统,2月份正式启用;
3、做好自行纳税申报的组织和调度。一是依托全省征管信息平台,对纳税人申报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二是密切关注纳税人自行申报进展情况,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积极引导、督促、提醒纳税人及早申报;三是建立申报工作责任制和上下级联系制度,反馈、解决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工作调度和指导,促进均衡申报。
(三)评估检查阶段(20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进行阶段总结。4月10日前,各地对前段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后续管理意见和措施。
2、部署申报自查。各地自行部署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自查、自纠。自查期统一为4月10日至4月30日。
3、实施专项稽查。对申报情况按照行业、区域等进行评估,对查摆出可能达到申报条件但未申报以及申报收入偏低等情形的纳税人或纳税行为,通过约谈方式提醒申报。约谈结束后,根据总体情况,由各地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小组,对扣缴单位和个人进行自行纳税申报稽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08年7月1日至31日) 对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拟定今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管理的长期工作方案。 |